上城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已经发布。本次活动的具体时间,以及补贴标准,欢迎通过下文详细了解。
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注:若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则活动结束
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交回本人名下在杭州市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带电池),并在参与活动商户通过银联云闪付APP“付款码”付款(绑定62开头银联卡)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予以20%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辆,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的金额。新车销售价格以在杭州市开具的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为准。活动期间每个消费者享受补贴不超过1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1.消费者办理电动自行车注销业务,取得注销、回收、上牌三联凭证。
2.消费者持三联凭证到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并交回本人名下的老旧车(带电池),享受以旧换新补贴。开具购车发票,备注享受政府补贴金额,并办理上牌手续。消费者购车补贴由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先行垫资。
3.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协助消费者填写《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登记表》(一式四份)相关内容,对消费者信息进行初核,同时在表格中“销售收集企业”一栏中填报信息并盖章,消费者领走一份表格。
4.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时通知指定的回收拆解企业收走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要求回收拆解企业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登记表》中“回收拆解企业”一栏中填报信息并盖章,回收拆解企业领走一份表格。
5.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凭销售明细清单、购车发票、老日电动自行车行驶证照片、以旧换新登记表及汇总表等补贴申领材料,定期到属地商务部门核销垫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