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9月30日起,在广州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南沙等限购区域购买120平方米以上住房不限购;非本市居民提供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分别限购2套和1套住房。
自2024年9月30日0:00起,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为住房限购区域,在限购区域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限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能提供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分别限购2套和1套住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
本次限购政策调整后,本市户籍、非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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