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认定的申报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材料等内容已经整理完毕,需要了解的朋友欢迎收藏。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拨打受理部门电话进行咨询。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申请最高额度30万元、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
劳动年龄内的高校毕业生等,在我市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注册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3个月及以上的,可申请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也可按每人3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400万元。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 3次。
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s。财政部门按照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不贴息。
《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武财金〔2023〕1072号)
线上办理按申报平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线下办理需提交下列纸质材料:
1.《湖北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可在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领取,A4规格);
2.个人身份证件(已婚需提供配偶身份证件及结婚证);
3.营业执照(系统可查询的不需要提供);
4.符合条件的十类人员的相关佐证材料,并办理《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可通过鄂汇办APP办理);
申请合伙经营捆绑式贷款的,还需提供《合伙协议/章程》。如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无法通过系统查验,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佐证资料。
1.线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电脑端搜索汉融通-青创贷&创业担保贷专区,或手机端搜索“汉融通”小程序,选择专区“青创贷&创业担保贷”填写申请,经调查评估符合条件的,由银行放贷。
2.线下办理: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线上申报的,可采取线下办理。申请人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所在区就业部门申报,并填写《湖北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区就业部门3个工作日完成资格认定,经调查评估符合条件的,由银行放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