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已经公布,各位网友可以先收藏。如果年内有换车计划,方便随时查看补贴标准、申请所需材料等规定。
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以下简称“旧车”),在福建省内购买车身价5万元(价税合计,含5万元)以上乘用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上牌后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旧车须在2025年1月8日(含当日,下同)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车应登记在本人名下。
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能源乘用车是指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乘用车。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限福建省内),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转让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的获得方式须为“购买”。
新购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在福建省购买的新车,取得福建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公安交管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手续(不限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按照新购车辆价格(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分为三档,购车价格为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10000元/辆;购车价格为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补贴10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12000元/辆;购车价格为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补贴13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15000元/辆。
1.申请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件照片或扫描件;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须为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且为Ⅰ类账户;手机号码,确保提交申请资料的手机号码可正常接收短信。
2.旧车信息。旧车转让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须包含转让登记页),《机动车登记证书》转让登记记载的获得方式须为“购买”;《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3.新车信息。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涉及第四条跨年度政策衔接的申请人,还须上传旧车和新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5.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发票信息和车辆转让登记、注册登记信息,须保持一致。
对在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新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4类证明材料,未完成车辆旧车转让登记或新车注册登记;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4类证明,完成旧车转让登记和新车注册登记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支持范围,按照2025年标准予以补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相应转让的旧车和所购买新车应符合《福建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2024〕7号)及相关调整公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