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规定,武汉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为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一级医疗机构400元;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为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二级医疗机构600元
一级医疗机构400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参保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住院治疗,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外)。
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别高于一级的,执行一级标准)200元
参保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住院治疗,住院起付标准减半(一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外)。
首次起付线最高:若年初首次住院,需支付起付线。
不同医疗机构起付线不同:三级起付线最高,报销比例最低。一级起付线最低,报销比例最高。
多次住院起付线降低:到年底,年内多次住院的患者,住院起付标准减半,自费金额会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