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汽车报废补贴可以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材料进行申请。补贴标准和去年一样,计划换车的朋友一定别错过。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在《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
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登记在本人名下的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对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
对报废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同一个人消费者名下的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1.个人消费者。
2.在全国范围报废注销个人名下旧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
3.在深圳市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在全国范围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
5.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开具。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6.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7.做好汽车报废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4类材料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要求。
补贴申报个人消费者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申请人I类银行账户信息;
3.填报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填报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补贴审核市商务主管部门收到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材料后,通过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开展审核,用好商务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提供的报废机动车回收和注销、新车注册登记、新能源新车车型等信息核查比对服务,系统无法比对核查的,会同市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职能职责进行审核。
公示发放市商务局向社会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