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将于3月1日开始申报。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也可以在线下窗口办理。
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已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2025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注: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选择单位所属地审核机构,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申报。
窗口办理: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到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窗口申报。(具体审核要求以当地通知为准)
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1、用人单位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
2、在搜索栏输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点击“在线办理”
3、选择税务登记地,所在的县(市、区)残联(以武汉市江岸区为例)
4、依次点击“在线办理”“去登录”和“法人登录”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资料(未在市场监督管理数据库的用人单位需先注册)
窗口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携带以下申报材料到税务登记地所在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跨省通办”窗口进行申报。
1.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
2.劳动合同;
3.工资凭证、社保凭证、医保凭证(系统未能成功完成数据比对的用户需要);
4.其他材料(以当地要求为准)。
2024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