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下文有详细介绍。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4.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5.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2年1月1日;
6.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7.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已获得中央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资助的留学回国人才及其创办企业不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
1.留学人员通过用人单位向注册地(纳税地)区级人才工作申报,如注册在留创园可直接向园区申报。申报人只能选择一个部门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2.用人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严禁报送涉密材料。
3.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若干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支持,并从中推荐部分优秀项目参加人力社保部评选。
4.请申报人所在单位于3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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