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资助、进站博士后生活补贴和出站博士后购房补贴的政策内容已经整理完毕,需要了解的朋友可以来看看。
政策措施
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给予60万元建站资助,获批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20万元建站资助,鼓励创新实践基地升格为博士后工作站,升格后追加40万元建站资助。
适用对象
成功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业。
申报条件
成功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业,首次引进博士后进站并完成开题。
申报流程
设站单位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所在地人社部门初审后向市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博士后工作处):0512-69820576。
政策措施
对进站的博士后,给予5000元/月的生活补贴,两年内最高可予12万元/人。列入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博士后人员来苏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一次性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
适用对象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进站博士后。
申报条件
进站博士后成功开题的可申请第一年度的生活补贴,中期考核合格的可申请第二年度的生活补贴。
申报流程
设站单位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所在地人社部门初审后向市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博士后工作处):0512-69820576。
政策措施
对出站留(来)苏进企业工作的博士后,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适用对象
出站后留(来)苏进企业工作的博士后。
申报条件
出站后留(来)苏进企业工作的博士后,3年内购房的,可一次性申请购房补贴。
申报流程
设站单位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所在地人社部门初审后向市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博士后工作处):0512-69820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