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武侯区小学新生信息采集时间是5月6日—16日,6月17日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和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7月3日—4日发放入学通知书。
公办小学入学对象:2025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5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条件的适龄儿童。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于4月25日发布。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于5月6日—1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网上申请绑定。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人须于4月1日—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进行申请办理。
3.集体户子女、在武侯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等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12日—16日向区教育局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5月19日—22日,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按要求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6月17日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和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公办小学学位确定,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即提供的实际居住地房产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100%产权)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对学位紧张的学校,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校验、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1.网上报名
(1)自愿就读民办小学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条件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4日—9日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2)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在认真阅读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后,自愿填报1所民办小学。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
(3)所有民办小学招生均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2.组织录取
民办小学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6月18日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结果。
3.学位确认
6月19日—20日,被民办小学和公办小学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民办学位的,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6月23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小学空余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6月23日,符合民办小学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自愿报名1所民办小学。6月25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参与民办小学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被录取的以该民办小学学位为最终学位。
公办、民办小学于7月3日—4日以发布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于7月3日—4日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看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并按时办理入学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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