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湖北省公务员局发布了关于湖北省公务员的第二次考录公告,目前还有229个岗位可供考录,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7月23 日(周二)9:00至7月25日(周四 )15: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以下是第二次考录的原则及条件解读。
1.参加第二次考录的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应当符合拟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2.参加第二次考录的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达到相应机构层级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3.参加第二次考录的人员,应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报考人员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且在第一次报考职位对应的省直、市(州)、直管市或系统范围内进行申报;
4.已入围考察、体检的人员不再具有参加第二次考录的资格〔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人员不受此限制〕;
5.在第一次考录中,线下报考涉密岗位的人员不能参加第二次考录。
1、如考生A第一次报考了省直机关的职位,考生A第二次考录只能申报省直机关的空缺职位。
2、如考生B第一次报考了咸宁市通山县乡镇机关职位,考生B第二次考录只能申报咸宁市乡镇(街道)空缺职位,不能申报其它空缺职位。
3、如考生C第一次报考了荆州市县以上机关职位,考生C第二次考录只能申报荆州市县以上机关空缺职位,不能申报其它空缺职位。
4、如考生D第一次报考了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生D第二次考录只能申报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空缺职位,不能申报其它空缺职位。
5、如考生E第一次报考了荆州市公安机关职位,考生E第二次考录只能申报荆州市公安机关空缺职位,不能申报其它空缺职位。
第一次报考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已经完成体能测评且合格的,成绩在第二次考录中继续有效,没有参加体能测评或第一次考录职位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第二次考录,但必须进行第二次考录职位的体能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