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发布了关于禁止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释放的规定,即日起至10月31日,包括武汉在内的四个行政区域禁止释放。例如热气球、无人机、滑翔伞、孔明灯等物品都是禁止释放的,如有违法释放的,将被处罚。除此之外即日起拥有此类物品的单位或者个人需要进行登记,具体的登记办法如下。
(一)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登记
根据本决定的要求,自9月30日起,拥有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如属地派出所、社区民警进行登记。
(二)网络登记
1.下载武汉市公安局社会化采集平台App,并注册账号,打开无人机模块。
2.打开无人机模块,可以看到个人信息录入、单位信息录入、驾驶员信息录入。
3.打开个人信息录入,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个人信息。
4.单位信息填写录入。
5.无人机信息填写录入。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对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中规定,违规施放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管理、使用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控制等应急处置措施。如由公安机关集中封存管理,使飞行器具与燃料、电池、动力装置物理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