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号转网已经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作为三大电信运营商之一的中国联通近日发布了携号转网服务细则,对于不支持携号转网的号码、携入携出条件等作出了规定。想要办理携号转网的用户们可以先了解一下办理规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申请、办理和提供携号转网服务,适用本细则。
携号转网服务,是指在同一本地电话网范围内,蜂窝移动电话用户(不含物联网用户)变更签约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而用户号码保持不变的一项服务。
现阶段不提供携号转网服务的号码包括:
(一)卫星移动业务号码:网号为1349、174等号码;
(二)移动通信转售号码:网号为170、171、162、165、167等号码;
(三)物联网号码:物联网专用网号(如146、148、149、140-144、1064号段等)号码以及其他用于物联网应用的普通公众移动通信网号码;
(四)其他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情况。
申请携号转网携出服务的号码,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 已在原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称为“携出方”)办理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入网(以下称为“实名入网”)。其中个人实名入网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公民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现阶段单位证件入网的政企客户应当将号码过户至自然人名下,再申请携号转网携出服务;
(二) 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非挂失、停机等);
(三) 与携出方结清已出账电信费用,如有未出账的电信费用(例如国际漫游费用等),与携出方已约定缴费时间和方式;
(四)与携出方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或已解除在网期限限制;
(五) 距离最近一次携号转网已满120日(自然日)。
用户在中国联通办理携号转网携入服务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在携出方登记的号码使用人有效证件(同个人实名入网有效证件);
(二)有效的携出授权码;
(三)申请携出服务的号码相对应的移动电话卡。
现阶段原则上不提供委托他人办理的携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