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消费者保护条例中,关于餐馆不提供免费餐具是可以投诉举报的,武汉现在很多小餐馆大餐馆都有收取餐具费在里面,很多都没有明确规定餐馆营运者没有考虑消费者权益?下面了解下如何维权吧。
探访中,记者发现,多数餐厅都会为消费者提供免费消毒餐具。如大渝火锅武汉光谷店、谭鸭血老火锅宝丽金店、西月山居日本料理新佳丽店、么肆烤肉江汉路店等。
大渝火锅光谷店一工作人员说:“餐具本身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而且考虑到餐厅食物烹饪方式的特殊性,我们还在餐具材料上下了功夫,特意避开了一次性木制和塑料餐具,让饮食安全更有保障。”
调查中,记者也发现有部分餐厅餐具收费已是“潜规则”。
6月17日,在光谷广场和江汉路附近,记者探访了14家餐厅,其中有6家餐厅收取餐具费,价格从每套1元到3元不等,服务员均未主动告知餐具是否收费及具体收费标准。
祖厨光谷鲁磨路店服务人员表示,如果不使用餐厅提供的收费餐具,可以免费使用一次性筷子,但不提供免费碗具和餐盘。记者看到,店内有一次性塑料碗,不过服务人员称这是打包盒,并非提供给顾客就餐使用。
幸福小厨湖北菜风味餐厅佳丽广场店一名女性服务人员直言:“现在吃饭哪有不收餐具费的?”当询问该餐厅是否提供免费餐具时,她表示只能使用餐厅提供的收费餐具。
还有一些餐厅,虽然没有明确收取餐具费,但把这部分费用划入了其它名目中。如醉得意餐厅鲁磨路店,服务人员表示,餐具费已包含在了餐位费中,餐位费3元/位,还包括了米饭、水果、饮料等,对顾客而言并不亏。
在老三样江西菜新佳丽总店,每位顾客收2元的茶水费,包含餐具和一包纸巾。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2018年3月份出台的《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条件的餐具,不得设定最低消费额,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第五十一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关于设定最低消费额、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餐厅在提供收费餐具的同时,也要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免费消毒餐具供消费者选择。”该工作人员称,消费者在就餐时,可要求餐厅提供免费的消毒餐具,如果餐厅拒绝提供,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投诉。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相应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就会去实地调查,一经核实,将根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除了餐具费,在进餐消费过程中,开瓶费、茶水费等收费情况,也让部分消费者吐槽。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商家强制收取开瓶费、茶水费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涉嫌违法。并且,酒店方自己标示、规定的“本店谢绝顾客自带酒水”,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与开瓶费不同,商家是可以收取适当茶水费的,但也不是“想收就能收”。解释道,要合法地收取茶水费,必须符合两个前提:首先,茶水应当作为单独的消费项目,事先明确地告知消费者;其次,如果茶水作为单独的消费项目,必须征得消费者的同意,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迫消费者进行“捆绑式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