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武汉市水路交通运输相关部门发布公告宣布汉江高流速Ⅰ级应急响应解除,与此同时,对汉江武汉段实施的船舶通行实施水上交通管制。具体管制内容见正文。
9月6日,武汉市水路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发布《关于解除汉江高流速Ⅰ级应急响应期间汉江武汉段水上交通管制的航行通告》。自6日10时起,解除汉江高流速Ⅰ级应急响应,同时恢复汉江高流速Ⅱ级应急响应,并启动汉江高流速Ⅱ级应急响应水上交通管制。
《通告》称,9月6日9时,汉江江汉桥流速回落至3.3米/秒。 即时起至汉江高流速Ⅱ级应急响应结束(汉江江汉桥流速低于2.81米/秒),对汉江武汉段实施水上交通管制。
具体管制措施为:
1、禁止一切船队、危险品船航行。
2、禁止客船、客渡船、汽渡船航行。
3、120马力(88.2千瓦)以上机动船实行单向、定时通航:
9月6日10:00-12:00时上水船舶航行,13:00-18:00时下水船舶航行,其他时间禁止一切船舶航行;
9月7日05:00-12:00时上水船舶航行,13:00-18:00时下水船舶航行,其他时间禁止一切船舶航行。
4、自6日18时起,每日18时至第二天5时汉江武汉段禁止一切船舶航行。
管制结束后恢复为汉江高流速Ⅲ级应急响应交通管制,不另发通告,以航道部门流速信号标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