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社保系统统计,2021上半年,留汉大学生就业创业人数超过14万人。近几年,武汉为了让大学生留在本地也是做了很多努力,在落户、住房、创业等方面,给出了诚意十足的政策。那下面就来讲讲,有关大学生创业补贴的各项事宜。
哪些人可以办理
武汉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大学生);
毕业5年以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
毕业5年以内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在武汉市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同一资助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资助资金。
办理指南
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是项目法定代表人,与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一致,企业属于合伙经营的,申报人(个人持股)所占企业股份比例不得低于30%。
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发放三个月及以上工资。
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申报材料
1、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2、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银行开户回执单。
5、至少2名员工(法定代表人除外)签订的劳动合同。
6、上述2名员工任意三个月的工资发放流水记录(申报项目对公银行账户、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账户发放记录或电子对账单、法定代表人支付宝、微信、财付通支付工资记录)。
7、项目商业计划书。
8、涉及国家相关行业准入资质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自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6月30日)起5年以内在我市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8000元:(1)在我市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并且申请补贴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2)提出申请时间和登记注册时间均应在申请人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
处于未就业或灵活就业状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我市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报名缴费参加技能培训考试合格的,根据培训的专业、培训时间及取得的相关证书,可享受400元-4000元/人的技能培训补贴。
处于未就业或灵活就业状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大学生在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或创业意识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可享受100元-2000元/人的创业培训或创业意识培训补贴。
武汉地区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毕业生,均可通过所在学校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能在毕业年度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武汉市户籍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初次通过社会化考试并在武汉地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在12个月内提出申请,可按规定享受鉴定补贴。鉴定补贴标准,按申请人参加职业能力鉴定考试规定缴费金额据实补贴(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为80元-440元/人)。
具有我市户籍,开办个体工商户或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以及其他灵活就业,进行了失业登记、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和灵活就业登记,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含电子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累计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不享受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只参加了一项的只补贴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