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办理创业落户可分为来汉兴办私企落户和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新城区、开发区落户(就业创业落户),两种申请落户条件和材料也有些区别,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材料需要哪些,详见正文。
条件:武汉市外及武汉市新城区人员,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武汉市经济开发区(汉南)、东西湖区投资且年缴税或三年累计缴税达30万元的,可以申请落户。
注:可以随迁配偶及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或1名企业骨干。业务骨干申办户口的,需该企业董事会决议同意,业务骨干的大专以上文凭或中级以上职称、在汉自有房屋证件、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近3年)和企业颁发的聘书。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就业创业、投资落户类)》
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缴纳税款的税票
6.自有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业务骨干申办户口的,需该企业董事会决议同意,业务骨干的大专以上文凭或中级以上职称、在汉自有房屋证件、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近3年)和企业颁发的聘书)
7.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
条件: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35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新城区、开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且在新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连续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还需办理配偶、子女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注:(1)开发区包括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武汉化工区,其中东湖高新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
(2)新城区包括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其中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就业创业、投资落户类)》
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单位或个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6个月缴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具体为以下材料之一:(1)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权属证明。(2)合法租住房屋的,提供租赁房屋备案证明及租房合同;(3)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分配住房证明,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5.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
来源: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