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内容得知,未来将计划在武汉长江新区建设大学城,推动圈内高等教育一体化发展。在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领域也有着明确的规划目标。
基本建成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学前教育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义务教育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到70%以上;
数字校园建设覆盖率达到100%。
支持县(市、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
加强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
推进科学保教,坚决纠正和预防“小学化”倾向。
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大班额。
健全学校课后服务保障机制。
支持各地改造一批薄弱普通高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资源,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
以高考综合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高中课程设置、选课走班、分层教学、学生生涯规划、综合素质评价、学分和毕业认定等工作。
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和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配套政策。
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增加农村地区和脱困地区考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机会。
每个市(州)重点办好2所左右、每个县(市、区)集中力量办好1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高等职业学校提升办学层次,组建5所左右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
优化提升武汉城市圈高等教育,巩固武汉市全国科教中心地位,在武汉长江新区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大学城,推进圈内高等教育一体化发展。
支持襄阳市、宜昌市引进国际国内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批创新研究院,组建“两翼”高校合作联盟。
促进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部委属高校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建成世界一流高校和一流学科。
整合资源,加大扶持,支持2—3所省属高校实现一流学科重点突破。
实施“部省高校对口支持合作计划”,建立在鄂中央部委属高校与省属重点建设高校对口帮扶机制,实现联动发展。
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和“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深入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和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双万计划”。
推动武汉市建设一批环大学城创新创业生态园、生态带。
支持宜昌、襄阳、十堰、荆州、黄石等高教资源相对富集城市建设一批科教创新园区。
推进校地合作共建,实施“一市两校双基地创新驱动工程”,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
积极参与长江教育创新带建设,成立长江中游城市群高校联盟。
支持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开展师范教育,支持高水平工科大学举办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或专业。
探索建立师范生多元化招生选拔机制,加大省级公费师范教育力度,实施脱贫地区优秀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
健全与学校所在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联动机制,将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等工资项目足额纳入财政保障,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扩大高等学校教师收入分配自主权。
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办法。
来源:湖北发布、湖北省人民政府官网、长江云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