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网友问到育儿假的问题,是否需要工作满一年才能享受育儿假了,市卫生健康委做了回复,育儿假不包含在法定假日中,并且没有工作满一年的要求,3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每年都有10天育儿假。
我于2019年8月2日产女,孩子尚未满3岁,2022年1月4日我入职江汉区某事业单位,至今未满一年。现咨询以下问题:1、请问此情况是否可以享受育儿假?2、育儿假是规定必须入职一年后才能享受,还是孩子未满三岁的在职女性均可享受且无工作年限要求?3、如已入职且签订三个月试用期合同,但未签订正式总共合同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休假。谢谢!
您好,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育儿假的期限按照当年内夫妻实有3周岁以下婴幼儿子女情形确定,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育儿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如与用人单位就产假延长、育儿假等事项发生争议,可向企业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