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以来,文旅事业都比较困难,国内多次也开启了文旅纾困政策,对困难行业减免手税费,缓缴保证金等等,洛阳18条文旅纾困政策也给文旅行业带来了新的指导方向。
1. 做好普惠政策落地服务。对接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做好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在文化旅游领域的落地服务。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落实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政策“免申即享”。主动对接财政、商务部门和工会组织,鼓励星级饭店、民营企业参与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事项交由旅行社承办。
2. 暂退旅行社质保金。严格执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全额暂退旅行社质保金,补足保证金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3. 减免运营费用。与国内通信运营商洛阳分公司沟通协调,为互联网上网服务文旅经营单位争取给予三个月宽带费优惠。对自愿参加中国银联“红火计划”的文化和旅游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银联二维码交易额不足500元(含)的免手续费,交易额500-1000元(含)的给予交易手续费4折优惠。
4. 减免企业房租。对承租商场、商务楼宇等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与文旅企业协商减免租金。各县(区)政府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以给予适度财政补贴。鼓励全市A级景区(含乡村旅游景区)和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对入驻商户减免房租(摊位租金)和物业服务等管理费用,对落实减免政策的景区和文化产业园区,优先给予政策扶持。
5. 落实景区补助。为深入开展“河南人游河南”活动,组织全市A级旅游景区,参加省文旅厅“免门票 促消费”活动,落实做好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在2022年2月16日到3月15日期间免门票和门票优惠金额给予50%的补贴工作,补贴资金按照省文件要求分比例承担。
6. 形成金融支持合力。主动对接金融管理部门,落实将文化和旅游行业列为当地金融优先支持行业相关政策,培育储备文化和旅游产业重点投融资项目,举办银企对接会,争取洛阳当地金融企业增加贷款支持洛阳文旅项目建设和文旅企业运营。加强与当地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重大项目申报和储备工作,争取将文化和旅游行业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范围。
7. 缓解企业还贷压力。推动重点文旅企业纳入《洛阳市重点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建立针对周转金适用对象的重点文旅企业库,积极为还贷压力大的重点文旅企业申请还贷周转金提供服务,帮助困难文旅企业渡过难关。
8. 促进文化旅游消费。与银联河南分公司、银联商务洛阳分公司等对接沟通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对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县(区)、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A 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举办的文化和旅游促消费活动,联合银行和商户,通过“周周享优惠”和“天天秒杀”等形式,开展消费补贴活动。鼓励各县(区)文广旅局、各家银行、银联河南分公司、银联商务洛阳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结合实际,开展诸如发放文旅消费券、营销推广、打折让利等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融合的促消费活动。
9. 开展节庆专项活动。举办中原国际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和河洛文化大集活动,聚焦“潮文化”“潮产品”“潮业态”,围绕“国货非遗”“博物中原”“工美乡创”等文创潮品和“颠覆性创意、沉浸式体验、年轻化消费”等文旅新业态主题内容,推动全市文旅消费持续提质扩量。
10. 加强引流推广宣传。聚焦移动端、短视频和交互式体验,与抖音平台联合举办第四届全球文旅创作者大会,邀请头部达人打卡“宝藏古都”洛阳,围绕洛阳特色文旅IP进行优质内容创作活动,实现“线下”打卡场景与“线上”传播裂变的交互体验。举办促进文旅行业复苏的事件营销活动,率先吹响洛阳文旅复苏的号角。充分发挥“洛阳旅游”新媒体矩阵作用,整合发布惠企政策,为本地文旅企业、文旅活动推广引流。
11. 提质升级乡村旅游。积极发展原乡、旅居、民宿等多种业态,承接好省政府重点打造康养产业集群、民宿集群、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康养旅游目的地的政策,培育和打造一批省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落实创成示范村给予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1000万元的补贴政策。
12. 培育新兴文旅业态。鼓励、引导和支持文旅企业积极发展休闲度假、研学旅行、体育健身、户外露营、健康养生、旅游演艺等文化旅游新业态,支持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推进内部改革,提升管理标准,在审批、用地、资金等方面优先支持,促进文旅产业焕发新动能。
13. 全面提速研学旅行。开展“黄河文化千里研学之旅”项目,与世界研学旅游组织合作,在洛阳召开第三届世界研学旅游大会。引进国内知名专业研学机构,推动我市研学基地(营地)升级提质。利用省文旅厅扶持引导河南省研学旅行发展的专项资金,打造我市黄河文化研学课程体系和开发平台。
14. 持续推动数字赋能。着力发展线上旅游,推进“旅游+直播”的网上营销和浏览体验,争取省级智慧文旅项目专项奖补资金,推动建成一批沉浸式数字体验场馆,开展丰富的网上游览景区、参观博物馆和体验特色文旅活动,利用数字科技、5G和VR等技术,提供“非接触”旅游产品和服务,挖掘更多新的消费增长点。
15. 支持文艺院团发展。协调执行对转企文艺院团的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鼓励文艺院团勇于创新,转变创演理念,努力探索文旅融合新途径。激励文艺院团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开展常态演出,维持或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演出的场次,支持开设“云剧场”和开发沉浸式体验演出,鼓励文艺院团开展商业演出。
16. 实现非遗转化创新。为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中企业型保护单位申请资金,支持其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弘扬各项工作,提高技艺艺能,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支持我市非遗项目相关企业在当地建设“非遗工坊”,推进非遗手工技艺,助力乡村振兴。
17. 开展线上技能培训。与省市高校和业内专家合作,开展线上文旅行业职工技能培训,提高文旅行业、企业提升应对风险能力,强化文旅行业从业人员新媒体互联网营销技能,积蓄发展动能。联合抖音平台推出“文旅新青年培育计划”,通过线下培训、线上课程及实训实践,营造“人人是主播”的文旅文创工作氛围,打造一批本地大V文旅账号;联动优质服务商、MCN等商业机构,升级推出“校政企商”四方联合培育,通过“文旅+电商”,为文旅文创、乡村振兴注入人才活力。
18. 设立专项资金。整合省、市各类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文化旅游企业恢复发展,主要用于扶持补助、宣传推介、灾后重建、研学旅行、智慧旅游、技能培训等。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当地文旅企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