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6人,招生专业包括082100纺织科学与工程和140300设计学。下面小编便为大家带来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赶紧报名吧!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选拔方式。
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的招生名额根据科研情况、导师规模、学位点建设等确定,并参考报名、考核情况,在录取时根据教育部实际下发的计划数再进行调整。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相关或相近学科硕士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获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3、各招生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须由至少两位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军队有关的规定办理。
7、在职人员报考前,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程序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提交资格材料,所有考生必须完成全部程序,报名方为有效。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核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2月26日—2025年4月15日
(三)学籍学历填报时注意事项
1、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按照实际学位/学历情况据实填写。
2、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最后学位”选择填写“硕士学位”“最后学历”选择填写“硕士研究生”“考生来源”选择填写“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学位/学历信息按照硕士在学信息填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编号填“无”。
(四)网上报名
同时缴纳200元报名费,逾期未缴费者报名无效。网上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材料提交
1、网上报名成功后,于4月15日前提交以下电子版申请材料(所有材料按顺序合成一个WORD或PDF文件发送至招生学院联系人邮箱,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为“报考单位+考生姓名”):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完成后,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生成打印)、《武汉纺织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学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士、硕士学位的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考生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本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士学位认证报告及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需要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人事档案室章)。
(6)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专家(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信,并由专家签名,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8)已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获奖情况等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10)报考招生单位招生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2、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纸质版材料。按学校和招生单位通知要求,及时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和证书原件等提交招生单位审核,招生单位审核后,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不按要求提供材料或审查未通过人员,不予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纸质材料寄送(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寄送通过邮政EMS方式寄至相关招生单位,信封上注明“2025年博士报名+招生单位+姓名”)。
(一)考核时间
初定2025年5月初,具体时间以通知公告为准。
(二)考核形式
可采用面试、笔试等方式,各招生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三)考核办法
具体招收流程详见《武汉纺织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实施办法(试行)》、各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等文件。
拟录取考生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1、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保证招生质量。
2、各招生单位根据学校相应管理办法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等文件办法和要求,在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后,公示考核最终成绩。
3、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下达计划数确定全校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批准。
4、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未通过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所有报考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5年有效。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1、国家奖学金:30000元/年,参评指标数按国家下达指标执行,符合条件可参评。
2、国家助学金:13000元/年,100%覆盖。
3、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8000元/年,100%覆盖。
4、学校助研津贴1000-2000元/月,100%覆盖。
5、导师提供的生活补贴。
6、其他资助项目见《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资助体系管理办法》。
7、奖助政策如有变化按国家和学校最新文件制度执行。
1、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已注册学籍的取消学籍。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提交材料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3、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中的报名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因自审不清造成不予考核、不予录取等后果责任自负。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不予退还,请考生在缴费确认前谨慎做好决定。
4、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读博士研究生如申请报考,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放弃原学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5、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6、如因教育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政策变化,以最新发布信息为准,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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