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津贴低于原工资,可以要求单位补差额么,不补差额怎么办?不少市民询问,以下是全文。
公司不补生育津贴差额违法,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 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对于生育津贴公司不给的情形,劳动者可以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 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