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杭州市发布了《关于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筹备举办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提醒各位市民朋友注意了解。
“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航空模型、孔明灯等。
(一)2023年8月8日0时至9月1日0时,杭州奥体中心场馆群区域(金鸡路—机场城市大道—江南大道—西兴路—钱塘江北岸合围区域内)。
(二)2023年9月1日0时至10月28日24时,杭州市行政区域全境。
(一)在管控时段和区域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飞行、施放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重大活动的电视传播和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的除外。
(二)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拥有者、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