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医务社会工作省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这一标准的出台旨在规范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提升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这一标准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意义,以期为医务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明确一级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宜配置1名社工;二级、三级综合性医院,每300—500张床位宜配置1名社工;专科医院,每100—300张床位宜配置1名社工。
1、面向患者及家属的服务,包括门诊服务,入院初期的提供入院适应服务、向患者及家属普及医学知识、向患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助相关信息等服务,治疗期的心理支持和医患沟通服务,康复和出院期的服务等。
2、面向医护人员及医院的服务,包括为医护人员开展减压服务,面向医院链接各类公益慈善资源、调解医患矛盾、进行志愿者管理和实习生管理等。
3、面向社区的服务,包括为有需要的出院患者及时对接社区资源,提供连续性整合照护服务;链接整合医院及社区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宣教、义诊等服务。
4、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服务,包括为医务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专业支持,进行资源链接,提供应急需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