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些网友提问,个税汇算清缴包含全年一次性奖金吗?年终奖单独计税如何计算纳税额?那下面就跟各位介绍下相关规定,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惑。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规定: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选择单独计税的,计算方法是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
小李年底取得奖金45000元,选择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
在计算税款时,用45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3750元;
参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10%税率,速算扣除数210;
根据公式“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即45000×10%-210=4290元,小张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为42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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