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武汉江夏区发布关于柏木岭村的土地征收公告。本次征收土地的用途、征收土地的面积和范围等信息,欢迎详细了解。
批准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25年1月10日
批准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江夏区2023年度第3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5】6号)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已纳入江夏区2024年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拟用于教育项目建设。
本次批准土地征收涉及江夏经济开发区柏木岭村。共计批准征地总面积2.4943公顷,其中农用地2.2873公顷(含耕地1.4752公顷),建设用地0.2070公顷。
本次土地征收,由江夏区人民政府组织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具体实施,详细安排如下:
(一)征地补偿。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二)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期不腾退土地的,区人民政府将责令腾退土地;拒不执行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认为本土地征收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江夏区2023年度第3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5】6号)侵犯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超过60日的除外。
(二)本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街道和村、村民小组,并已在江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