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规定,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医保,从第7个月开始享受待遇。如果中途断缴,在不同情况下的政策规定,可以来看看下文介绍。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职工医保,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后,从第7个月开始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纳职工医保费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连续中断缴费三个月以内的,在补足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后,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补付其中断缴费期间的职工医保待遇。
2.连续中断缴费超过三个月或者一个年度内累计中断缴费四个月以上重新缴费的,视为首次参保。
3.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后,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而中断职工医保的,自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停止缴纳其职工医保费起三个月(含办理当月)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按规定补足中断缴费期间职工医保费的,补付其中断缴费期间的医保待遇;四至六个月以内参保的,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超过六个月参保的,按规定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从第七个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武汉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待业人员以及其他就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武汉市职工医保。
办理入口:“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首次参保,需办理医保参保登记手续,步骤如下(以微信小程序为例):
1.搜索“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
2.小程序首页,找到【在线办理】点击【灵活参保登记、停保】。
3.进入办理界面后,点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4.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武汉市职工医保,以全省每年统一确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4.8%确定缴费标准,由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时需要一并缴纳职工大额医保;目前,武汉市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按每人每月7元的标准缴纳。
办理好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鄂汇办支付宝小程序、鄂汇办APP、楚税通APP、电子税务局PC端或税务服务大厅、协议代征银行网点等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