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的商贷想转公积金贷款,但是不够全部贷公积金,那么武汉商贷能转组合贷么,现在组合贷的要求,以及商转组合贷有这个说法么?
武汉商贷可以转组合贷吗?
2020年11月23日起施行的《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原商贷不能转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建议正常归还商业贷款至合适时机再行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或考虑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以减轻还款压力。
武汉商贷 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公积金账户申请贷款前六个月连续正常汇缴不能断缴;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6倍的月汇缴额,不含近6个月之内的补缴;
2、原商贷银行同意提前结清商贷余额;
3、原商贷已正常还款12个月及以上(近12个月内商贷无逾期还款记录);
4、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必须为原商贷的主借款人;
5、仅限符合首套住房办理商转公,且职工及配偶近6个月内未使用该住房提取过公积金;
6、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7、转贷人及配偶信用良好,同意授权受托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查询本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并符合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8、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无影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9、同意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供转公积金贷款担保;
10、转贷人及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11、只能纯商贷转纯公积金贷款,不能转组合贷款,如果有差额需用现金补齐;
12、存量房商转公贷款房屋房龄(以建成年份为准)不超过30年(含30年)。
注: 原商贷银行必须是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受托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