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发布的《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20%。
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20%;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和商业住房组合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则执行二者中较高者。
为积极落实国家生育支持政策,切实满足多子女家庭住房需求,文件明确,多子女家庭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可适用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涉及两方面:
1、可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
2、可享受贷款最高额度上浮90%的政策。其中首套房上浮40%,多子女家庭购房上浮50%。
该政策适用于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成年子女不计入。